激光安全

一、人员管理

  1. 激光使用者应经过相关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实验。

  2. 设置专职激光安全员,明确指定有权进出安放有激光器房间的人员,在门外安装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等方式进行出入限制。

  3. 在激光调试和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须穿戴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在进行激光实验前,除去身上所有的反光物品(手表、指环、珠宝、首饰),避免激光光束意外折射造成伤害。

二、环境要求

  1. 功率较大的激光器有互锁装置、防护罩;激光照射方向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防止激光发射口及反射镜上扬。

  2. 在给激光器通电前,应确认该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包括:不透明挡板、非反射防火表面、护目镜、面具、门链锁、通风设备。

  3. 安放激光器的房间应有明亮的光线,让瞳孔收敛,万一激光光束不慎射入眼睛时,可减少透射到视网膜上的进光量。

  4. 激光光路周围不能放置易燃性布料和塑料,以及易燃易爆的气体或液体。

三、操作规范

  操作切勿直视激光光束或折射光,避免身体直接暴露在激光光束之中。应在最低的工作功率下进行激光调试。禁止用眼睛检查激光器故障,激光器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