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字[2025]3号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规划建设,构建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同时为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事故风险,确保实验室安全使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实验室规划建设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总学时、实验课开出情况,合理规划实验教学场所,确保实验课的开出率,确保达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根据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实验室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请各学院(部)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实验室规划调整方案以及实验室分管领导、实验室具体负责人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曹梦老师处,邮箱:mengcao@szcu.edu.cn,电话:19951980892。
二、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高度重视、全面自查
1.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主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2.各学院(部)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方位、立体式、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对大功率、需24小时通电、临近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设备旁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品,保持通风散热,对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设备立即停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台账记录。
(二)严格审批、加强管理
1.在确保实验室安全的条件下,寒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应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流程并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学院(部)要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真正做到安全得不到控制不开放、危险性实验无“双人”不开放、安全责任人不在场不开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开放。寒假期间关停的实验室,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2.各实验室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动火、用电;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各类取暖设备,避免电路超负荷使用;严禁在实验室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三)做好巡检、及时上报
1.各学院(部)应做好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检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做好相应记录。
2.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512-66550894;保卫处值班报警电话:0512-6655492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