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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24浏览:29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1〕1号)文件精神,教育部、江苏省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充分的申报准备,全面推进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队伍素质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加快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近期校内将先组织开展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预申报工作,并根据申报情况安排专题辅导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课程类型及资格

  1.已经在建设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苏州城市学院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建设立项公示》实字〔2022〕1号)和其他具备条件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满足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体现“二性一度”原则,实现“网上做实验”和“虚拟做实验”,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3.根据2019年和2021年教育部的通知精神,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申报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报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二、推荐课程要求

  1.推荐课程团队成员没有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

  2.推荐课程应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且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和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实验项目不少于2个课时,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课程已经在“苏州城市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广泛应用。

  5.课程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项目申报。实验项目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学校须对项目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学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三、推荐流程

  学院(部)需对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申报要求,根据前期课程改革情况,认真盘点、统筹考虑、择优推荐。教育部正式申报通知出来后,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和分配给我校的申报限额组织正式申报和遴选工作。

  四、材料要求及其它重要事项

  1.《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见附件1),高质量填写实验简介、实验教学目标、实验原理、实验教学过程与实验方法、实验步骤要求(不少于10步学生交互性操作步骤)、实验结果与结论、实验教学特色等。

  2.汇报PPT,使用PowerPoint2010版本制作,显示比例为4:3,演示汇报时间限定5分钟。围绕实验的基本情况、内容、特色、共享服务等要素汇报,并在线演示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操作流程、步骤等。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需准备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其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

  4.各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70966569@qq.com)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综合实验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66553822,内线:83822

  电子版发送至: 1370966569@qq.com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附件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