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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实验室开放的暂行规定(试行)

时间:2014-11-06浏览:1520

  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开放是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更是改变传统实验教学模式,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必由之路。

  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各类有益活动,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学院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对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负责,由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组成工作组,负责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协调、管理、组织与实施等工作。

  二、实验室开放原则

  实验室开放根据教学条件和学生培养要求进行。对于低年级学生,主要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三、实验室开放形式及内容

1、实验室开放将采用定时定向和预约开放的形式进行。采用定时定向方式的是指因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所需的训练。

2、实验室开放内容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要求、不同学科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情况,确定开放内容。学生可选做基本训练的实验,也可选做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实验。开放项目可以是教学计划要求的课内实验,也可以是课外内容。

3、实验室开放内容可为如下几种类型:

  (1)学生选做指定实验内容;

  (2)学生自选题目、自行设计的实验内容;

  (3)第二课堂、兴趣小组组织的实验;

  (4)参加教师科研项目、自制仪器项目内的实验等;

  (5)毕业设计(论文)训练;

  (6)各类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训练;

    (7)学院认定的其它内容。

四、实验室开放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程序

1、学期初一周内,经学院核准的开放实验室及可做的实验项目范围等在校园网络上予以公布。

2、学生个人或社团组织、兴趣小组根据网上公布信息填写《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开放实验室预约登记表》报学生工作处初审。

3、由学生工作处将初审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交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确认。

4、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根据学院审定结果予以公布,同时通知学生应做好进入开放实验室前的一切准备工作。